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1、供应商保证,其向铂力特供应的货物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版权)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及关邻权利,第三方包括权利人及授权许可人。
2、供应商保证供应货物或服务,如含有商标、专利或著作权等内容,供应商应当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
3、如涉及供应商向铂力特供应的货物或服务,被第三方投诉或起诉知识产权侵权并要求铂力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责任的,供应商应当承担铂力特因此承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对第三方作出的经济赔偿及应诉、应对成本(含诉讼费、律师费)等。同时,视为供应商违反承诺书义务,应当向铂力特退还侵权货物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并支付相当于侵权货物或服务价格30%的违约金。供应商承担上述经济责任的履行期限为铂力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生效或司法判决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
4、涉及由铂力特出面应对第三方权利人知识产权索赔的,铂力特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应当立即派员协助处理。如铂力特通知供应商后,供应商未派员协助处理,则视为全权委托铂力特处理事务。铂力特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调解或其他协商文件中涉及铂力特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补偿)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涉及司法机关判决的,则依据判决书确定铂力特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在遇到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情形,包括接受到权利人警告或调查时,应当及时告知铂力特,以便铂力特作出提前应对和减少损失。